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一) 中文全称: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
(二) 中文简称: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
(三) 英文全称:World Federation of Chinese Medicine Societies—Specialty Committee of Publishers and Editors
(四) 英文简称:WFCMS-SCPE
第二条 宗旨 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是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下属的专业学术团体,为中医药出版编辑专业创建的世界性组织。其目的是加强中医药编辑专业的学术研讨,培训中医药编辑,促进中医药出版、编辑及发行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合作,为中医药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做出贡献。
第三条 常设机构 “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处理日常事务的办事处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三区3号楼 人民卫生出版社,邮政编码:100078,邮箱:pe.wfcms@gmail.com 。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四条 学术交流 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出版商、编辑、翻译等专业人士举办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交流研讨会。
第五条 专业培训 举办中医药出版编辑理论和技能培训班。参加培训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由“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或联合其他职能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
第六条 业务合作 与国内外出版界知名专家、学者、同仁及出版机构进行广泛的业务合作,如在世界范围内合作出版不同语种的中医药出版物。
第七条 出版编辑 指导和帮助会员出版编辑学术论文或专著。并在总会的指导下,积极争取创办中医药出版编辑专业期刊或网站。
第八条 人才培养与推荐 凡表现突出、专业业务娴熟的会员或经本专业培训的学员,本会向国内外有关出版用人单位推荐进修学习或聘用。
第九条 产品推荐 为本专业相关的出版物作相关的推荐活动,或组织国内外相关专家进行成果鉴定及推广等活动。
第十条 表彰与奖励 对在本专业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不同形式的宣传、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会员
第十一条 本会由团体会员、会员、资深个人会员和名誉会员组成。实行入会、退会自愿的原则。
(一)团体会员(含企业)资格:从事与中医药出版编辑专业有关,愿意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有一定数量专业人员的医药出版、医学教育、医学科研机构等单位。
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的合法单位或组织,承认并遵守本会管理办法,均可申请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二)个人会员资格
1. 高等医学院校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工作经验者。
2. 获得医学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3. 非高等医学院校毕业,获得编辑执业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工作经验者。
4. 非高等医学院校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在工作年限、职称、学位等方面具备相当于上述1、2、3项条件之一者。
5. 积极支持本会工作,从事与有关出版编辑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
(三)资深个人会员
资深个人会员是指经特别批准,以个人名义入会的个人会员。资深个人会员必须是从事出版编辑工作十年以上,在学术上有较深的造诣,在所在国(地区)有一定学术影响,对出版编辑事业的发展和在国际上的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四)名誉会员
名誉会员是指由“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给予荣誉称号的专业或非专业人士,必须是热爱出版编辑事业,为发展出版编辑事业做出优异成绩,在国际上有一定声望,特别是对“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建设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体。
第十二条 入会程序
(一)申请入会者须首先向秘书处提出书面入会申请书,并提供如下资料:
1. 填写入会审批表和个人履历表(附本人2寸证件照2张)。
2. 申请资深个人会员或名誉会员者需要填写履历表(含业绩)。
3. 一次性交纳注册费(含工本费)。
(二)经秘书处形式审查合格后,常务理事会会议表决或通讯表决,半数以上通过后即成为会员。
(三)按照团体会员、资深个人会员、名誉会员等不同类别分别发放会员证,每三年换发(注册)一次。团体会员其成员证书可在封面显著位置加注“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标志并在证书内加盖“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印章,每三年换发(注册)一次。
第十三条 入会、退会手续
(一)具备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加入本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常务理事会批准,方可成为正式会员,并发给会员证书和本会管理办法一份。并在“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网页上公布。
(二)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收回会员证书,终止会员资格。
(三)非自愿性退会,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宣布,取消会员资格,并在“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网页上公布。
(四)会员退会不得提出财产要求。
第十四条 会员权利
(一)享有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决权。
(二)建议权和批评权;参与本会内部事务的管理权。
(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举办的国内外有关学术活动,并优先选派出席有关的国际学术会议。
(四)符合本会管理办法的其他权利。
(五)团体会员还享有优先优惠参加本会主办的各种学术活动和业务培训;可要求本会给予业务咨询,协助举办培训班及国内外学术会议。
(六)企业会员可要求本会为企业免费或优惠提供宣传产品和咨询服务;新产品推广会及产品专家论证等;免费取得本会有关学术资料和年度学术活动计划等。
第十五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管理办法;执行本会的决议、决策。
(二)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在国际上的声誉。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各项活动。
(五)为发展本会事业自愿捐赠,或接受委托依法募集资金。
(六)团体会员(常务理事单位)按时缴纳会费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七)主动向理事会推荐新会员。
(八)团体会员协助开展有关活动。
本会会费:常务理事单位(以出版社/杂志社为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500-1000元人民币,不设上限,缴纳时间为每年8月至11月,一次缴纳1年会费。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及职责
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六条 “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设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会员代表五个层次,其会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的组成境外专家应占25%。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由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参加。须有半数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二年召开一次,可在召开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学术大会的同时召开。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时,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九条 申请承办下届会员代表大会的会员单位须在本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在本届会员代表大会上阐述申请理由及初步承办计划。经过代表投票后确认并宣布下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地点,承办单位与“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签订协议书。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团体会员申办时,以获得票数最多者当选。申请获准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承办者,须提前一年向秘书处提出书面报告。并由秘书处通报常务理事会,决定新的承办单位、时间及地点。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管理办法。
(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
(三)选举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聘请名誉职务。
(四)审议本届理事会的工作计划。
(五)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六)通过提案和决议。
(七)决定本会的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八)审议需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其他事宜。
理事会及其常务理事会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每届任期三年,理事可连选连任。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二名,其他常务理事16名,理事100名。会长连任不得超过二届。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对理事会负责,每届任期三年。常务理事由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秘书长需具备的条件
(一)遵纪守法,对事业有奉献精神及综合组织领导能力。
(二)在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的出版编辑专家或热心推动出版编辑事业发展的相关人员、出版单位代表。
第二十六条 会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议落实情况。
(二)指导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开展业务工作。
(三)代表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推荐理事会新的领导成员。
第二十七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
(二)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
(四)决定办事、代表、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协调与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六)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代表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
(七)特殊情况下可即时申报会长、副会长任免。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领导成员任期原则上为二届。因特殊情况即时任免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需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会长会
第二十九条 如遇重大问题,会长随时主持召开会长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要时可采取通讯方式决定。
第三十条 会长在任期内因故长期不能尽职时,由常务理事会从副会长中推选 1 名代理会长至新一届会长选出为止。
第三十一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副会长空缺时,由会长会议提名,常务理事会通过并由理事会确认。
秘书处
第三十二条 秘书处为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日常工作机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秘书若干名。
第三十三条 秘书处应按照国际学术组织的规范和要求运行和管理。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工作计划草案,拟定重大问题提案,制订工作规章细则,提交相应的会议批准。
第五章名 ( 荣 ) 誉职务
第三十四条 为鼓励对“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的创建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设名(荣)誉职务,包括顾问及名(荣)誉会长。
第三十五条 名(荣)誉职务由秘书处提名,会长会议(或通讯方式)通过,每届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六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六条 “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费及个人、社会和团体的捐款。
(二)政府资助与自筹资金相结合。
(三)“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主办的业务活动或服务收入。
(四)利息。
(五)专业委员会日常开支由挂靠单位承担。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七条 理事会成员均为义务供职。
第三十八条 “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九条 “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条 “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的资产管理执行中国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审查,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
第四十一条 每年度及“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离任审计。
第四十二条 “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管理办法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条 对“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的修改,由秘书处提供修改意见,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八章学术会议
第四十四条 由“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举办的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学术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不定期举行学术研讨会。
第四十五条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学术大会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召开,由会员代表大会承办单位一并承办。会员申办学术研讨会,至少提前半年向秘书处提出申请,分别由会长会、秘书处审议决定。
第四十六条 主办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学术大会和学术研讨会的团体会员一经确定后,由该团体选出大会筹备会主任,负责筹备工作。大会筹备会主任可列席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九章变更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变更程序
(一)本会管理办法、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业务主管部门等重大变更,由理事会提出变更报告,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二)涉及登记证书其他登记内容的一般性变更,由理事会审议决定。
(三)向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申报,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十八条 终止程序
(一)“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会长会提出终止动议。本会终止须由理事会(或常委理事会)提出终止报告,提交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二)本会终止须由理事会(或常委理事会)提出终止方案,确定善后工作人选,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和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三)向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申报,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本会终止清算后剩余资产按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报请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行政主管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五十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于“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理事会。本管理办法未尽事项,由理事会决定,下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 “世界中联出版编辑专业委员会”工作语言为中文、英文。
第五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用中英文两种文本写成,具有同等效力。